今天violation的一則判決
#1QbXLD6S (Violation)
海賊板frojet板主拿板友的檢舉信去Violation板告板友站內信騷擾。
#1QagKzC0 (Violation)
frojet的理由是:板規說[非當事人不得檢舉]所以是站內信騷擾。
可是問題是:frojet本人就受理過[非當事人不得檢舉]的案子,明顯是雙重標準。是frojet
本人自己破壞板規開了先例,
https://i.imgur.com/PdK4zTd.png
https://i.imgur.com/20hGg43.png
https://i.imgur.com.png
#1QNAOPpI (ONE_PIECE)
這件案:
當事人:frojet本人
檢舉人:jaylenhands
明明白白寫著檢舉人是[非當事人],依非當事人的來信處理
如果板主本人就違反檢舉的前提:[非當事人不得檢舉],他現在又用這個已經不成立的理由
去站方檢舉,是可以成立的嗎?
今天有兩封「非當事人」檢舉信,是不同版友寄出。frojet現在的作法就是,想桶的話[非
當事人檢舉]也桶,證據如上圖,討厭檢舉板友,不想桶的話就判定為「騷擾信」到Violati
on進行檢舉
以下這兩份[證據]看起來就只是正常單純的檢舉信,完全沒有騷擾的字句,frojet也沒拿出
其他騷擾證據,只有兩封卻誇大說「多次」
事實上當事人就是在水桶的情況下才寄站內信檢舉的。
#1QagMyyF (Violation)
#1QagPDcc (Violation)
根據海賊板板規D-1
Ⅰ 本板檢舉採公開透明原則,檢舉違規時依下列其中一項進行檢舉
(1) 寄檢舉信給其中一位現任板主
(2) 至置底檢舉公告區下推文檢舉
所以被檢舉人是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檢舉。
所以想請教站方的法務部長,
今天收件人的身份是板主,而不是一般普通板友
板主有權有責去接收檢舉信,受理與否是另一件問題,但都不應該拒絕接受檢舉信。
今天板主只要不爽一個板友,就可以知法玩法,先明示拒絕收受來信,然後再去Violation
板拿檢舉信檢舉板友站內信騷擾嗎?
今天警察局可以因為不喜歡一個人而拒絕他的報案嗎?警察局可以寫信給那個人說我已經明
示拒絕你報案羅。
板主拒絕受站內檢舉信是不是失職?
現在最根本的問題是:這是私信騷擾還是板友執行檢舉權力?
站內檢舉信有違反站規嗎?板友可是依循正常管道檢舉的。
如果板主討厭我,我是不是也要擔心檢舉信被轉去Violation當騷擾信申訴?
板主要打壓異己,是不是可以用站內信騷擾為由,一方面惡意拒絕處理板務,一方便玩弄形
式法條,拿站內檢舉信去對付討厭的板友?
如果板主惡意明示拒絕站內信,那板友是不是永久失去站內信檢舉的權利,這是不是光明正
大剝奪了板友的公權力嗎
那試問,我們海賊板的板友,現在要跟板上唯一的板主frojet站內信溝通是不是要冒著被Vi
olation板檢舉站內信騷擾的風險?frojet的恣意妄為亂判可以見C_Artboard小組板的大量
申訴案,那我們這些異議板友該如何跟frojet站內信溝通?
最後再請問:檢舉信如果完全沒有謾罵侮辱字詞,單純只是檢舉信,也算是站內信信騷擾嗎
?
板主是不是可以用站內信騷擾為由,針對他討厭的板友拒絕處理板務?
如果pttlaw開此例,是不是以後很多板皇就可以假借站內信騷擾之名,用這種方式操作來打
壓異己,並拒絕處理板務?
這樣子法務部的站規是不是對板友很不友善?這是站規有bug嗎?
站內信騷擾的定義是不是被放大成形式上的有無而缺乏實質內容上的審核?
PTT法務部是不是不自覺不小心變成了某些惡意板主打壓異己板友的管道。
最後再問,pttlaw有無法規懲罰濫用檢舉的板主?
參考資料
#1QcHDDUm (C_ArtBoard)
謝謝,再說聲謝謝。
板友tontontonni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