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有一個簡直像文盲又沒腦的弟弟
今年19,很會亂簽合約書
名下一台機車是歷經千辛萬苦買來的(也是被騙,花了一堆錢又賠了一台車....嘆)
三月底失業,因為欠家人錢,四月的錢付不出來,失業不敢說,死要面子
所以4/18的時候跑去跟家裡開租車行的垃圾友人(2X歲)借了20000
對方一開始說分期每個月還他五千不用利息,
但是要簽一張機車委賣合約書,以及一張租購機車合約書
是要簽來應付家裡人之類的,說甚麼他家有借人家錢都要這樣,反正只是簽意思的
然後我腦殘弟弟就傻傻簽了,然後機車做為抵押就這樣過戶給對方了,完全沒簽借據
合約書檔案如下:
委賣合約
https://www.dropbox.com/s/xppr7nxrdtjx433/1400078174751_mh1400078310766.jpg
租購合約
https://www.dropbox.com/s/fitv6meciq53l1m/1400078167642_mh1400078361881.jpg
這兩張感覺像是我們把車賣了再用另一張合約買回來一樣= ="
然後對方後來突然說甚麼家人說要收利息,所以每個月要還他7000
弟弟才發現不對,找自己前老闆幫忙要在一個月內把車贖回
對方說可以但是含利息要還他兩萬七。我弟也有說要還
結果對方在我弟還款前居然把車賣了
目前證據只有雙方line記錄裡面有提到
1.我弟弟有跟對方借錢,但是沒提借多少
2.對方在對話內容有講到5/1日還錢就還車,但是依然沒提借多少
3.有提到約好五月某日下午五點還錢,要不然就賣掉,
但到了當天錢要交給對方時,對方說甚麼五點後就不能辦過戶,
所以在四點多就把車賣了,還說弟弟沒還錢
他也沒騙他,欠錢還錢天公地道,賣車多出來的錢還可以分我弟一點(但是也還沒給)
還有一個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用的,號稱人證的我弟弟前老闆
(我弟堅稱他可以當證人 事情他都清楚)
拖到昨天我弟隱藏不下去車不見,事情才總算爆出來,
已上過警局諮詢,警方認定另一張租購合約就算借據,
合約上提到繳款期限(警方認定4/18號)拖三天沒繳款車歸車主(也就是對方),
而因為這張當初騙我弟簽下時對方說只是簽意思,
所以根本沒有合約上所謂的"繳費時間簡訊告知",
當然我們也沒有付合約上講的每期六千,以及頭期款1000
警方認定根據這張合約我弟就是拖超過三天,所以車歸對方只能算買賣糾紛
如果我弟第一次有繳6000給對方,他們還能用高利貸去辦
請我們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或是請人調解
問題:
請問各位這樣有機會告詐欺嗎?? 還是有其他方向的勝算?
之後媽媽有打去對方那邊知會希望對方主動還車要不然上法院不好這樣
但對方態度強硬說就直接上法院即可=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