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雇主預告資遣又反悔

作者: skipurple (Skipurple)   2014-05-31 00:49:40
事實經過:
妹妹所待公司分店因為5/31結束營業所以資方在上禮拜發MAIL告知可以選擇資遣或調店,
但因另一分店距離過遠(來回超過50KM)所以選擇資遣,
資方算出資遣金額後妹妹發現計算金額錯誤,於是反映資方,資方卻在前天告知說取消資遣
要把員工都調店,且6/1馬上生效。期間公司沒人來討論因距離過遠補助車資或油資,
直接就請人事發公文生效,妹妹下班後到家發現縣政府發文來說公司已列冊申報資遣,
但公司卻又沒告知就去電勞工局取消資遣改調店
問題:
請問妹妹如果6/1堅持不去上班是否會被公司以曠職3日為由辭退?
另公司已通報縣政府資遣然後員工都已收到通知單後又取消公司這作法是合法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5-31 02:33:00
契約已經和議終止 發存證信函敘明權利吧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5-31 08:12:00
五十公里不用一個小時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31 09:13:00
塞車紅綠燈什麼的 超過啦~~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5-31 09:17:00
就算公司規定全部調動職務,員工也有權不接受公司還是得依法資遣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4-05-31 10:00:00
職務異動五原則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5-31 10:50:00
50km很遠好嗎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5-31 11:57:00
這麼難搞的公司,你必須有打官司的準備,再來問合法與否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5-31 12:50:00
來回五十 去要一小時?哪裡遠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5-31 13:21:00
50km遠不遠看狀況的,如果您每天步行上班,50km遠不遠?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4-05-31 13:23:00
如果是大眾交通工具50KM很遠 我騎車只需要來回一小時我同事因為公司交通車取消他那一站 變成來回各兩次車 上班下班來回要3個小時如果加上塞車等等 有時單趟騎車也要40分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4-05-31 15:23:00
50km來回明明就很遠,若在尖峰時間騎車,經過中永和會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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