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在2012年進了一家旅行社上班,那時候的工作內容大概是在處理旅行社網路拍賣的部分
,在刊登資料的時候,有上傳一些獎狀證書,我看到一張2012年旅遊品質保障協會的證書
,我當下以為過期了,所以就用PHOTOSHOP改成2013年的(其實那張證書沒有過期的問題,
之後就上傳網路…後來我因為跳槽到別間旅行社,老闆就以為我是臥底來亂的,他那時候
有跟我說網拍的事情,我知道以後也都把網拍關閉,但最後還是鬧得有點不太愉快,我之
後也因為他這樣一鬧,也離開了新的旅行社,隔了一年,我收到法院的公文是他告我偽造
文書,開了偵查庭後,檢察官是希望我們和解,之後法官判決的時候會重寬量刑,可是對
方卻開出25萬的和解金…我覺得有點高,可是父母一直很擔心我會這樣就被抓去關,連現
在的工作都失去,就希望我能快點和解快點沒事,錢的事情以後再說…,家裡的人都沒有
遇過這樣的官司案件,所以其實都很害怕,媽媽很緊張還湊錢請了一個律師,結果那律師
只跟我說:「我只能跟你講最壞的情況,法官怎麼判我沒辦法告訴你」,我覺得他給我的
幫助好少,只好上網查資料,我應該是犯了
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
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
下罰金…
問題:
我一個月薪水才25000,爸爸媽媽也都退休了在吃老本,25萬其實對我們家來說非常多
,我不知道25萬這樣的的價錢我是該和解嗎?還是說就之後直接給法官判決呢?我其實
是寧願繳罰金給政府也不願把錢給對方和解的,因為有點不甘心,只是爸爸媽媽很擔心我
被抓去關就一直希望我談和解…我怎麼講也都沒用…
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案子通常法官會怎麼判?
PS.我剛出社會兩年,沒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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