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某工作室拍婚紗照,到美編階段時,
因為對他們的美編不滿意,於是之後全由我收回自行美編,
當時我有寄給工作室我製作的美編PSD檔案以方便他們輸出。
但之後發現,我製作的美編模板,
被工作室拿去套上其它新人的照片,
排版、文字完全一樣,連照片的位置都沒有更動。
還放在他們的官網當作他們的成品,應該也作成其它新人的相本了。
問題:
1.依法可以主張哪些權利被侵害?我自己製作的模版應該也有著作權吧?
2.我若希望這些模版未來不再被繼續盜用,
可以請對方簽切結書,刪除工作室電腦裡所有我製作的相關檔案嗎?
3.我已保留相關證據,依法可以提出怎樣的求償以及告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