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老公的父親二十幾年前意外死亡,母親有再婚過,爺爺已經高齡八十幾,從小
就是我婆婆養大我老公和小叔,父親那邊的人據瞭解沒撫養過老公,逢年過節也很少
很少
回去。
附註:祖母(老公的親奶奶,已歿)
祖父(老公親爸的親爸)
母親(老公的親媽,老公親爸死亡後有再嫁)
父親(老公的親爸、已歿)
四兄弟(老公的伯父、兩個已歿)
兩兄弟(老公和小叔)
問題:
如果祖父死了,老公還能分遺產嗎?
老公的父親總共有四個兄弟,但是死掉兩個還剩下兩個。
但是死亡的兩個伯父有沒有小孩不清楚
這樣遺產的分配是怎麼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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