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直銷付訂金反悔

作者: rfynw (得之於人者太多)   2014-08-19 18:52:50
事實經過:
上禮拜五有個久未聯絡的朋友突然聯絡我,說能不能幫他一個朋友作問卷,我就想說做問
卷應該沒什麼,就答應了。
然後他那個朋友不久後就聯絡我,閒聊一下問一些問題,然後約我禮拜六喝個下午茶。
我想說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答應了
結果一見面,對方一開始先閒聊,然後接著介紹公司沿革,接著開始講產業趨勢,這時候
我就覺得不太妙,不過為時已晚,一直要我加入他們的專案,一直盧一直盧,從下午三點
到八點,礙於是朋友的朋友也不好意思直接翻臉走人,後來我真的受不了就簽了一些東西
,因為我沒帶很多錢也沒帶證件在身上,對方說要訂金,我就拿了五百出來,對方覺得太
少,說要再幫我墊3000,然後回去叫我掃描身分證件寄給他。
後來我後悔了,在禮拜日早上用line跟他說我不要參加了,結果他禮拜一中午才回我說來
不及已經送件了,可是我身份證件省本都還沒給他欸,這樣手續他就能完成了嗎,還說真
的不要就要來公司處理後續事宜,然後記得要帶上證件和3000(幫我墊的),說我到時候可
能會回心轉意。
我原本想說不要理他就好了,頂多損失五百塊,可是後來考慮到對方事後可能依契約內容
跟我催討剩餘款項,所以決定明天去他們公司處理。
問題:
如果我真的不理對方,他們能主張契約已經成立(不用證件就成立了嗎),然後依法強制執
行我的財產嗎。
我覺得我明天去他們公司,一定會有一堆人來跟我盧,那我該怎麼辦,我拿得回500嗎,
還是定金就被沒收,然後我還要負責對方的3000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0 10:53:00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 30天內可書面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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