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拋棄繼承與扶養問題

作者: MrBushido (Mr.武士道)   2014-10-13 13:04:46
事實經過:
小弟國中時父親積欠卡債並被迫搬家,升高中時父母離婚(2002年),
由母親取得監護權,從高中開始就由母親自己辛苦養大我。
父親從此沒有給過我們家任何錢,他的薪水都拿去自己在外面住且花光,
卡債直接放著爛。
原本這幾年都甚少聯絡(僅每年過年吃飯),最近得知父親的退休金全花光了,
打電話來跟我要5000元來付房租,但他目前打工每天可領1100元,
以工作20天來算每月收入至少22K,所以應可自行處理房租才對。
目前是擔心他以後每月都會不斷來要錢,但是小弟薪水約45K,
其中房貸20K,還要負擔家裡雜費保險,每月實際可用只有10K-15K左右,很吃緊。
問題:
1. 父親明顯生活可自理,但是還是來索要金錢,有辦法拒絕還不用怕被告嗎?
2. 等他日後無法工作時,我是否可以根據民法1118-1條而不扶養他?
因為他已與母親離婚也放棄我的監護扶養權,且有工作但沒有給家裡任何金錢,
可視為有能力但不盡扶養義務,那我是否可以反過來利用?
3. 若真的一定要扶養,最低限度要做到什麼程度? 隨便租個房間給他,
叫他用國民年金(3000元?,他的國民年金目前是我付)自己吃飯?
還是說連他的三餐我都要負責?
4. 拋棄繼承已爬文知道是他死後我才可以宣告拋棄繼承,但是如果不跟他聯絡見面,
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掛掉,有辦法提早準備嗎? 如定期去戶政所查死亡名單?
還是有其他辦法?
5. 目前房子是在我名下,是否有任何不利之處? 該如何處理?
很怕自己辛苦付房貸,被他的債務影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13 13:25:00
父母扶養到你成年 就換你負擔扶養義務了扶養條件談不攏就只能給法院判了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4-10-13 13:29:00
拋棄繼承的期限是從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開始算 而非死亡當日 照文章令尊也養你到國中? 這就要看法院怎麼判了(如果有告你的話)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10-13 13:50:00
你父親對你的扶養義務依法也只到20歲,而他至少養你到15歲,僅以五年未扶養就要完全免除你對他的扶養義務很難。你可以提出證明(人證and戶政查詢記錄)說你不知道他過世以現在而言,即使未為拋棄繼承,也只就繼承之遺產負清償責任。拋棄自然是比較省事的做法,但不代表不拋棄就會負擔債務。 你可以等他告,讓法院判一個金額,照著給。沒有。 你不想給或給的金額無法有共識就等他來告,那之前就放置他,反正確定他沒有危險就沒關係。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0-13 14:50:00
他有工作能力時可以等他告,但他沒工作能力時呢? 先確認是否還有兄弟姊妹可以承擔,然後現在開始存錢預備以後支應,此外幫他找住所不一定是好事,租約用誰的名?錢要怎樣付?他老了房東可以拒租,死在租賃處呢?逃避不是辦法先去了解他的狀況在考慮怎樣處理囉.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0-13 16:42:00
老了可以丟安養院如果沒有感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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