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0/1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四肢擦撞傷,輕微腦震盪
對方:四肢擦撞傷,有縫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尚未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
對方:公司車,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當時,當事人(友人)已無印象,周二傍晚出車禍,到醫院時神智不清楚,不停
重覆敘述,無法描述車禍情形。警察於是決定等幾天再做筆錄。過了幾天,狀況有
改善,但仍無法回憶起當天狀況 (連當天為何到事故地點的目的也不記得)。由機車
狀況是被他人從左方衝撞 (龍頭歪,踏墊凹陷),對方機車亦損毀嚴重,也縫了幾針
事發現場為十字路口,但當事人(友人)完全沒印象當時位於何處,以及燈號
承辦員警告知有目擊者,但無監視器。
由於承辦員警這幾日休假,固預定週六才能做筆錄。
六、問題:
事發到現在,當事人(友人)都無法回憶起當時發生的事故。
車禍發生時,對方也受了傷,且家長也到場關心,並知道對方是其公司車且無照駕駛
但昨天對方又電話慰問提到,自己是闖黃燈,而當事人(友人)闖紅燈才發生事故
並詢問當事人(友人)有關第三責任險的問題
因為當事人完全無法回憶當時狀況,估計筆錄時也只能回答不清楚
想請問版友
1. 無巷口監視器,那店家監視器可否當依據? 需要由當事人(我方)提出嗎?
2. 事發過去四天,還來得及做現場鑑定嗎??
3. 如果一方完全無法舉證(無法記起當時狀況),作筆錄時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避免
權益受損 (當事人父親很擔心任對方說話)
很多問題本人也是第一次遇到,夜深發文,先謝謝各位板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