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事情是這樣,剛剛女友接到以前網戀的男友說:
「我女友對不起他,說我們的交往沒有經過他同意。
說他跟大陸某個權貴王爍很熟,準備來台灣處理我」
由於我女友非常緊張,對於他是真得會傷害我們不清楚。但是有幾個線索
1.他確實有透過某種方式知道我女友住家跟上班位置
2.在他們關係還穩定的時候,大致知道他家在大陸從事房產
3.也透露出今天我與女友約會行程
問題:
從對話當中多次提到加害生命,恐嚇他人。
應該已經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但是這樣不同國籍的案件該如何處理?
順便一問,如果他真得是有這樣能力的人,我們有什麼避難途徑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