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販售手機保護殼(套)的店面工作了幾個月
昨天顧店顧到一半警察衝進來說被人檢舉販售仿冒品
當下有說明我只是領月薪的店員,關於貨源、進價、商品為仿冒品我都不清楚
老闆也有趕到店裡說明負責人是他,以及交代商品來源
配合蒐證+扣押商品後跟老闆各自去作筆錄了
筆錄內容有交代清楚,對於仿冒的事情不知情
老闆也有說他筆錄裡有把事情扛起來,叫我不要擔心
問題:
1.雖然警察們一直說我會沒事但還是很擔心,請問我這情況有可能留案底嗎?
2.開庭時有需要特別注意些什麼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