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10/0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本人沒受傷
對方看似沒有受傷,後還是有上救護車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本人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的汽車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對方機車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時間上午11點多,天氣晴,視線良好,我本人駕駛小貨車慢慢行駛在雙向各有2車道的往
北的方向行駛在慢車道,一時貪圖方便,看了左右兩邊後視鏡沒有來車,
打左邊方向燈,就直接在雙黃線上迴轉,
一台機車突然撞了上來,本人立刻踩煞,車子橫在雙黃線正中間上面,
對方機車撞上後也停下來,機車也倒在黃線上,
有一位證人,撞擊點...對方機車撞上我小貨車左側中間
事發後,有打幾通電話慰問對方(老婦人)傷勢,生體狀況,對方回應當
天就醫後,醫生只說回家休息..
,並且直接說他身上沒錢,要我先拿5千元給他,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我請對方休息個
幾天,身體舒服一點,再去談和解,會請保險公司理賠,我本人也會包紅包慰問,隔了很
多天了,直到收到調解通知(警方自動送的第一次調解),我打給保險公司了解一下
調解時要做什麼準備,保險公司業務回應是,對方沒有把需要理賠的單據項目交給
保險公司,所以保險公司沒有辦法進行理賠以及調解,保險業務說:目前對方是一位
自稱是當事人的親戚(男子)所負責協商,於是我聯絡了那一位
先生,那一名男子說需要理賠的單據資料都準備好,問我要怎麼談,我說可以的話,希望可以
進行調解...
男子:保險公司實支實付,你的部分要如何賠償..
我 :該賠的部分我一定賠償,除了保險公司理賠,我也會包紅包慰問
男子:包紅包!你要包多少?當事人有一些慢性疾病,都需要人照顧,目前都是他(男子)在負責
,一些生活的支出都是他(男子)代墊,你說你要包多少..
我 :包個幾千元慰問(感覺是小車禍,對方也沒事)....
男子:幾千元太少了吧!你至少去打聽一下行情價,看多少..
我 :我能力有限,能力範圍內只有這樣,我只是開貨車的司機
男子:你沒有給個滿意價格這樣我們談不下去,等6個月後上法院提告,到時候你因過失傷害
你以後會有傷害紀錄的前科,你好好考慮...
我開始那悶,這場單純的車禍好像沒有那麼單純,當時老婦人沒有任何外傷,老婦人
跟我站在現場,等候交通員警到場,我當時問老婦人有沒有受傷,老婦人說沒什麼傷,不
過他不久前才發生車禍,右腳才剛復原又在車禍中撞到,還一直強調他是洗腎的病人...等等,之後
救護車先到場,老婦人堅持站在現場等警察也不願上救護車,警察到場後還主動
向警察說明他的機車是因為撞上我的貨車後,被我的貨車拖拉到雙黃線的....
老婦人的冷靜還有熟練,讓我印象深刻
六、問題:
我必須承認我不對,交通違規是事實,我不應該在雙黃線迴轉的,這場車禍是我的不對在先
如果之後走調解或者上法院我該怎麼處理應對?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處理應對?
如果這是一場刻意的車禍,假設我找到監視器畫面,證明當時老婦人是刻意衝撞我的,
這部分可以當作假車禍的證據嗎?
可以電話錄音我跟對方的談話內容嗎?主要是紀錄我方有意願和解,頻繁主動與對方
聯絡表達關切,主動申請調解的意願,以備將來上法院的一個依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