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專業人士您好: 最近這陣子聽女同事訴苦,發現被上司假借按摩之名,三個月前
在房間內上下其手,胸部、私密處等等都有碰到,但因女同事制止,上司則離開,所以
並沒有發生性行為,當事人因發生此事時常崩潰痛哭。
※補充:平時也有、摸大腿、彈肩帶、言語性騷擾等...
時間長達半年
問題:
請問各位專家,此事發生在三個月前,也沒有明確證據,若是用LINE套上司的話,
例如:
女同事: 你之前這樣摸我,讓我每天都無法面對你
上司: 對不起 我是不小心的
以上這類對話是否有構成證據呢?
還是說有其他方式可以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