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關於地價稅欠稅影響繼承的問題

作者: kevinlinhw (ga)   2014-11-14 22:00:36
事實經過:
父親於上個月因病過世,已至國稅局將名下財產申報遺產稅。名下有我們目前居住的房子
,都有按時繳納地價稅、房屋稅。
但前往地政事務所欲辦理繼承時,查出有「地價稅欠繳」之欠稅紀錄,無法辦理繼承。
原來是我奶奶娘家親戚的地,因為長輩們都不在,原本地主的兒女也因為沒住那邊
未辦理繼承,已經積欠數年的地價稅。
我父親被列為「全體共同持有人」之一。而該地目前由一個親戚出面協調欲出售,但是
由於人多嘴雜(有數十人),短時間應該難以處理。會擔心若超過六個月的繼承期限,會
被處以罰鍰....
問題:
1.有查詢過一些資訊,「土地稅法第51條及房屋稅條例第條規定,欠繳地價稅之土地或
房屋稅之房屋,不得辦理移轉登記。」 地政事務所的說法是只要有其中一處欠稅,所有
土地的繼承都不能辦理。但是根據這條,我的理解是目前我住的這邊,沒有欠稅,可以
辦理繼承? 是否可以依照這個方式去跟地政事務所來說明? 還是還有其他相關法條我
沒有注意到的?
2.若需要一次解決欠稅問題才能辦理繼承,若那邊有人居住(因為跟那邊親戚不熟
目前還不清楚),我是否可以申請「指定使用人」由他繳納? 或是如果我們出面繳納,
是否可以取得那塊地優先使用的權利?還是有什麼更妥當的處理方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4-11-15 21:06:00
查欠是稅務局或稅捐處的事情,有問題要找他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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