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11/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我方騎機車有受傷,對方開車沒受傷,
我方有到醫院去處理,會有診斷證明四肢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保留到警察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強制險,對方不清楚。
五、事情經過:
我方機車綠燈亮起直行,對方汽車紅燈右轉,
機車左側全毀、機車也歪掉了。
目前情況:
目前是無法私下和解了,對方當初是說之後在電話聯繫,
但是今天聯絡了之後對方的態度很差、完全不想要賠償。
而機車的部分給車行估價是7000UP,
而且這陣子因為機車壞掉的問題沒有修理,上下班都很不方便,
所以現在也不排斥走法律途徑。
問題:
只是現在不知道該從哪裡著手,
不知道要怎麼樣才有可能拿到賠償?
沒有遇過這麼沒有誠意的車主,整個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想知道有沒有可能拿到全額的車子賠償,以及這陣子的不方便有什麼補償嗎?
先感謝各為幫小妹解惑或是提出意見,內容如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