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面交的取消與補償

作者: cygsherc (Cassandra)   2014-12-21 09:59:57
事實經過:
在臉書的社團上有人發文說要賣托福的書以及講義,
我便與賣方聯繫上,講好6本書加上講義,
因為對方說每一本書外面原價都要700~800元,遂以3500元成交...
約好周五下午我要帶一個有人一起去取貨。
前一天下午,賣方又改成早上九點半,
晚上又說有兩本書是重複拿的,所以剩下四本書,
雙方也沒有談及減價的問題,只是我就覺得不心安晚上去查了那些書
發現外面定價都只要三百多元。
賣方在面交當天凌晨一點多的時候又密我說要改成九點,
我就說我不要了,請她賣別人。
1.因為原價的關係
2.突然少了兩本書我不能接受(但是我在她說四本書的時候沒有立即向她反映)
3.她改約的時間我已經有約了,並且我也無法臨時找到人陪我取書
結果天早上她說她沒看到我回復的內容,
很生氣地來找我,說她有出門了,
我說抱歉她白跑一趟,所以我願意給她成交價的10%也就是350元,
但書我不要了,對方也同意,
但是她表示若不儘速匯款她就要在臉書上黑我之類的,
因為很不友善並且在這個周末內天天騷擾我,(郵局周間才會開)
大大的降低我願意給她那些錢的意願QQ
問題:
1.當初賣方給的原價有沒有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可以讓我撤銷契約,
或是她答應我可以不買之後我們的交易關係就已經解除了呢?
2.賣方臨時改時間和她內容與當初說的極大落差(6本變4本、原價)讓我不想買,
我表示要取消可是她說沒有看到,但她最近的照三餐騷擾讓我超不想給她錢的...
請問我是一定要付她10趴嗎?(歸在贈與還是和解之類的嗎我法律不太懂,自己亂看的)
還是我可以只付她捷運車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21 10:14:00
No
作者: cygsherc (Cassandra)   2014-12-21 10:28:00
嗚嗚抱歉我不太懂,您的no是指哪一個問題啊?確切一點的說我說不要書的時候賣方一直罵我,所以我當下說可以給她10趴,沒有附加條件,也跟契約解除無關主要是因為覺得出門一趟好像有點辛苦,誰知道後來鬧翻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2-21 13:47:00
不用給
作者: cygsherc (Cassandra)   2014-12-22 05:55:00
謝謝jsschen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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