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家好,小弟目前在一家旅店上班,該公司一天上班9小時月休六天,月薪制22000+全勤1
000=23000。
1/17報到開始上班,目前1/24上了六天放了一天。
因為1/17才進入公司,所以經理說這個月算日薪,以下是他的算法。
22000除以一個月30天再乘上這個月上班天數,而我這個月大概會上11天的班。
這樣換算下來時薪大概只有80左右。
以下有幾點問題想問
1.請問該公司這樣算日薪合理嗎?
我個人的想法是月休六天,應該是月薪除以24再乘上上班天數吧?
而且如果我這個月是全勤狀態,應該是用23000下去除吧?
2.目前上了六天,但剛剛被我發現並還沒替我加勞健保,這樣違法了吧。
3.一天上班9小時,第九個小時應該是要計算加班費的吧?
4.聽同事說,有小缺失經理就會扣個50元100元,當班有東西不見甚至會扣1000元,請問
這樣合理?
謝謝大家,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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