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主管未婚單身, 年紀也近60, 女性
曾在一次只有我跟他在會議室的狀況下
說我已婚又有小孩 無法投入工作
即使我上班時間認真 也因為沒有加班而覺得我無心於工作
這部份完全他個人認知 無法舉證
還說我在公司年資深 薪水較其他人高(他也沒有舉證,他說了算)
因此在發業績獎金時我理當比別人少
因為別人平時有加班, 很努力, 值得領多一點
即使我的業績超標很多, 他仍然不按比例給我獎金
公司獎金是由主管分配,而不是做多少領多少
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 沒有加班費
但我都能在上班時間做完工作, 但他卻不斷強調我沒加班
問題:他對我的指責(已婚又要顧小孩無法投入工作)
這部份可以提告嗎? 我有錄音檔
因為只有2個人, 不能告他公然汙辱
如果不能告也只能認了
只是對他的百般羞辱實在覺得受夠了
最近又因為育嬰留停回不去要跟公司調解
想說連這部份一起確認是否能針對他個人有什麼作為
先謝謝大家~若不適合會自D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