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去年12月的社區大會上,我的父親受到其他住戶的請託,代其他住戶轉達一些
,有關於某位保全的有害社區的不良事項,內容為「騷擾社區居民要求出錢投
資、教導社區孩童報打113隨意控訴自己的父母」
今年1月底的時候,我們社區的總幹事,擅自將會議紀錄內容轉述給1月初離職的保全A,我的
父親在會議上並沒有指名說是哪位保全人員,但是在總幹事的轉述中,都宣稱是我父親
指名保全A,當時的會議紀錄沒有錄音、也沒有請我父親確認會議內容並且簽名。
後來在轉述之下,保全A就控告了我父親妨礙名譽。
後來收到傳票,2月初第一次出庭,保全A在法庭上,說詞不確定,
檢察官問保全A:是誰跟你說在社區大會上被指控?
保全A回答:是聽住戶們說的。
後來檢察官問他是聽誰說,他說不出來,又改口說是社區總幹事說的,隨後檢察官決定下
一次出庭,請總幹事與助理出庭說明事情。
我父親在社區上指控的內容是聽,保全B、社區孩童的母親、被要求投資的住戶說的
騷擾並要求投資(保全B與其他住戶說的)
教導孩童打113(該孩童的母親打電話來跟我父親訴苦要求幫忙,事情是因為父母不給孩子
打電玩,保全就教他打113控訴家暴,當時還有警察來帶走小朋友。)
我父親請當事人出來作證,但是每個當事人都躲起來,只有保全B願意幫忙做證。
3月第二次出庭,保全B幫忙證實我父親對保全A的指控都是真的。
但是社區總幹事與助理,汙衊我父親在社區會議上公開宣稱就是保全A帶壞孩童與不當要
求住戶投資,總幹事宣稱保全A根本沒有做這些事情。
然後保全A獅子大開口,要求100萬元的和解金。
我父親無可奈何,說出孩童母親的名字,檢察官說下次開庭請孩童母親作證。
問題:1. 妨礙名譽就算被判罪名,有可能到100萬這麼誇張嗎?
2. 由於我父親對於保全A的指控都是真的,而且我的父親在社區會議上也根本沒有
提到保全A的名字,只是都沒人要出來幫我父親作證,大家全部都裝傻。
目前我父親能提供的證據只有跟孩童母親的通聯記錄,原本還有社區的監視錄影機,有辦
法證明保全A亂教導小孩與騷擾住戶投資的畫面,但是因為總幹事幫著那位離職保全A,
我們無從得知監視錄影機的內容,總幹事說紀錄早就刪掉了,才不到5個月內的事情,我懷疑不
可能刪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拜託請幫幫我們,今天聽到被要求一百萬的和解金,真的是太誇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