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經由住商不動產仲介 介紹中古屋 經由斡旋 轉訂 當天就讓我們簽本票50萬
和簽住商買賣訂金收受契約 (仲介口頭說是轉定都要寫的 簽沒關係啦)
之後再約一天簽正式約 結果我們以為轉訂的契約 就變成了
不對等條約 1.買方簽約當天 就要付服務費2% 2.只能使用住商的地政
簽約完一周後傳簡訊叫我們準備100萬現金票
我們才驚覺受騙了
問題:
1.簽約當天不帶仲介費 會違約嗎?
2.有機會跟他從新議約嗎?
3.每次她要我們帶多少錢就一定要帶足額嗎?
4.貸款還沒處理 如果沒過 ...
5.屋主希望住到新成屋完工 (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