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屋占用到別人土地

作者: kaiopen (天使鈞)   2015-06-02 11:13:07
事實經過:
最近我家後面的鄰居在申請鑑界,鑑界2次結果都是他周圍的鄰居侵占到他一部分土地。
而我們這些周圍的房子都是幾十年前就蓋好的房子,他那間則是前幾年拆掉重新再蓋
的新房。當然大家都覺得我們都幾十年的老房子怎麼會去佔你的地呢?不過目前鑑界結果
就是這樣,也許是幾十年前測量技術不好,也許土地有移動,反正對方目前就是想用這點
來上法院告我們,想要我們賠錢甚至拆屋。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我有查閱相關資料,根據民法769條,我們以和平公然占有方式使用到
別人的土地,當對方知道我們越界後要立即提出異議,否則不能要求我們拆除或變更
房屋,請問這個"立即"是多久?
那對方如果提出異議,我們就必須要先去登記地上權,以公然和平佔有方式申請地上權
,否則對方還是能要求我們變更或拆屋,目前我們有的文件是"建物所有權狀",請問
這算是已經登記地上權嗎?還是要快點再去申請地上權?又要去哪裡申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6-02 11:20:00
就買下來..錢私下橋 上法院喬 都可以
作者: kaiopen (天使鈞)   2015-06-02 11:26:00
喬是一定會喬,只是在橋之前要先避免房子被拆的風險否則就變成被勒索而不是"喬"了
作者: flyingjack (無聊的鄉民)   2015-06-02 11:48:00
地是人家的,無權佔有只能協商或拆除還地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6-02 12:29:00
是原始建築越界還是違建建築越界,這2個是不一樣喔
作者: kaiopen (天使鈞)   2015-06-02 12:35:00
是原始建築越界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6-02 12:44:00
就主張你們以前蓋的時候沒越界,而且蓋房子之前有鑑界,現在越界不是越界建築啊,而且拆屋房子會倒,法官應該不會判拆吧,可以協議買下是最好而且10年前他重蓋沒鑑界嗎,建照怎送的,如果有鑑界10年前就會發現了吧而且你們可以申請再鑑界啊,你們侵佔他多少,這個涉及你們是圖解區還是數值區比例尺是多少你意思是不是其實你們都是連棟的房子,只是其中一間再10年前把房子拆掉重蓋,當時就發現你們都越界他土地,只是現在因為想告你所以又申請一次鑑界,只是他這次是再鑑界還是鑑界,如果他是再鑑界,你們相鄰的經界無法在申請了,只能上法院打確認界址之訴。而且等他提告看他用那條起訴你應該有地政單位公文書啊,而且你佔用他多少看來如果你去鑑界,別人也會佔用你們家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5-06-02 17:25:00
調原建照的卷宗或竣工圖來看 保證是在地界內啦人工鑑界敢說沒誤差嗎= = 上次鑑界跟這次的保證不一樣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6-02 18:20:00
是會有誤差,只是差多大,我覺得頂多5公分位置內移來移去。我家之前跟鄰居的爭議,地政來來回回7次,不是都在那位置,就是誤差幾公分而且我家是圖解區,比例尺1200,圖上0.1mm,實地位置就有12公分寬,那12公分位置就是誤差你應該知道你家侵佔他土地多少,如果價錢太高不能協議就上法院吧,然後找律師諮詢,謝謝
作者: ixixet (= =)   2015-06-02 20:59:00
這種官司,沒法自己來,要找專門的律師,不然差之千里…況且,有一件事情,叫做地殼變動…所以不私下鑑界比較好
作者: AstroNew (PTT資歷12年)   2015-06-02 21:19:00
實務上通常會再次鑑界,然後法院就以該次鑑界為準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6-03 05:07:00
土地鑑界每次都會不同,會完全相同才有鬼咧。就像樓樓上說的,地政測量人員不會把問題說是出在自己身上,事實上每次測量人員及條件不同,多少是會有點誤差的。最後就把責任推給了地殼變動了,反正台灣每次地震很多次……雙方協議把越界建築的土地用買賣方式來解決這件事情,是比較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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