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首先先大概說明一下狀況,父母親已經離異十多年,兄弟倆跟的是媽媽,
最近父親因為意外陷入深度昏迷然後於近日過世了,最近要做勞保死亡給付的領取
投保的單位則是某職業工會,但是因為某些關係對於領取這個給付有些顧慮。
而父親在過世之前有一個交往十多年的女友(未結婚),我們都叫他阿姨
這十多年來應該都是他在照顧父親(因為父親健康狀態不太好),並且支付一些生活支出
因為基於情義,所以我們兄弟在爸爸還在昏迷狀態的時候有跟這個阿姨簽訂一個協議書,
協議書內容說的就是關於勞保的一切相關給付我們都授權給他"代為"申請跟領取,
因為我們兄弟的想法是這筆錢實在不是應該由我們所應得,我們也希望她能全部領取
藉以改善一些爸爸過世之後的環境,但是似乎這個授權書工會跟勞保單位並不接受,
還是必須由我們直系血親去做申請,但是現在因為實在不是很瞭解父親生前的工作狀況
以及他從事相關職業別是否真的符合職業工會的職業別,感覺有點處於灰色地帶,
深怕申請下來轉交給於這位阿姨之後,被清查實際可能不符合資格又被做追討,
因為金額不算小我們真的負擔不了這個風險。
問題:
所以我們現在希望可能就不去做領取,
或是寫同意書放棄領取資格,但又深怕這個事前的協議書是否回有什麼後續的效用
可以或必須逼我跟弟弟一定要去做領取,不然可能會被她告或是背信之類的
因為後來阿姨一直催促我們希望我們去做領取,很擔心他會不會藉由這個協議書可以
採取什麼法律動作?
問題有點複雜>< 但是真的煩心好多天才上來請教各位,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