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小弟去年和一台雙載的兩男發生擦撞,雙方都有錯,其中被載的乘客較為嚴重
,調解時,被載乘客得知好友沒有乘客險,無法申請保險賠償他,當下以無條件和解,把
所有金額轉向我這,但我的保險公司無法接受金額(機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要求200W)
,花了一年的時間,金額談攏,最後在調解委員會進行了公正的調解,我也在期限內完成
我的履行,但對方現在卻不願完成他的履行,堅持不撤銷告訴。
問題:之前好幾次的調解中,對方就直接名講了要讓我留下案底,剛剛看了調解程序筆錄
,上頭完全沒有提到對方放棄提告之類的,當初寫的調解書記得有,但手上這份地方法院
寄來的卻沒有,現在小弟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不希望留下案底。
P.S.和保險公司談過,保險公司說,如果對方不願撤銷,保險公司會告對方詐欺,
但我覺得一間大公司因該不會為了我這條小蛇這麼做...所以對方也沒再怕...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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