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台工作的外國鄰居租屋未滿一年(3樓半的透天)
颱風來前一星期房東告知要洗水塔(社區提供的服務)
洗水塔當天 頂樓的水塔水放到一半
水從三樓冷氣口整個洩出來(三樓淹掉了)
當下請管理員通知房東
房東告知管理員:以前洗水塔時淹過一次那時淹一樓
管理員說:當初他的裝潢是建商承包(冷氣排水口跟房子排水口有相通)
所以這次他也要找建商處理(但是上一次是幾年前 建商應該也找不到了)
昨夜颱風 水一樣從三樓冷氣口洩出來(在三樓要撐雨傘的程度了)
三樓的水也從樓梯流到一樓
今天再次打給房東 房東竟然說要對鄰居提告
要告鄰居對房子未妥善照顧造成房子裝潢損毀
明早10點房東就會過來
問題:
請問鄰居該如何處裡???到警察局報案嗎?還是星期一去法院??
感謝各位懂法律的前輩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