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07/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方車禍,只有我方受傷,有診斷書
右方腰椎四節橫突骨折,手腳多處擦傷,左腳腰部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時我腳卡在車下,為了將我救出有輕微移動機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三方都有保險,但不確定另外兩方有保哪些險
五、事實經過:
車禍有三方,我方(機車),A車(轎車),B車(休旅車)
三叉路兩線道我方靠外側直行,車速有超速,A車左轉導致我方剎車不及直接撞上,後方B車也
煞車不及追撞,三方都綠燈
看過錄影帶,警方只說路權很明顯是直行車的
有詢問過當警察的親戚這狀況可能的比例
我與A車可能2:8or3:7肇責比(未禮讓直行與未注意)
我與B車是B車100%肇責(未保持安全距離)
六、問題:近期要跟對方和解,應該是直接找調解委員(不是很懂所以請第三方)
想請問以下我方開出和解金合不合理
1.車損
車行估可能差不多是一台車的價,所以我們就做報廢處理,親戚是說去跟車行拿估價單
比較好談,但是車子已經報廢了應該怎麼講比較好?我網路大概看那台機車差不多狀況
二手車價4~5萬都有,
如果我拿估價單跟對方談,然後大概提四萬五可以嗎?
2.勞動損失
我暑假都會打工賺學費,因為腰傷的關係我沒辦法打工,我的時薪125一天8小時
一個月可以賺約23K,因為我打工須要搬重,醫生是建議說我這一個月都不要再做那
工作了,所以等於是辭職了,但醫生的診斷書上寫休養兩周以上,這樣的情況
我還能夠跟對方提出勞動損失23K的賠償嗎?
3.精神慰問金
我看交通隊資料上面說,骨折可以求償2~20萬,
還有就是車禍至今A,B車都未打電話等做出關心的舉動,我甚至到現在還沒有跟A車車主
見過面,因為我這不算是嚴重骨折
那我這慰撫金提多少較為合理?
目前是針對這三點來提合解金,但因為這起車禍變成是三方,所以我不知道兩方各該
怎麼提合解金比較合理,以上這些求償有沒有哪些是不合理的,或是還有我該爭取的
希望能夠幫助我,第一次遇到這問題希望可以學一次經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