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左方車不讓右方車?

作者: andrewhanks (阿達)   2016-02-01 10:12:5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2/2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機車 手骨折
對方 汽車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本來以為沒大礙
結果到了醫院檢查後才發現手骨折
這才報警
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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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2-01 11:14:00
你左方車無誤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2-01 11:25:00
照你所述,車速30km的情況,一秒位移距離約8.3m對方從他的距離到路口,差不多要三秒,你以為很遠,其實很快就到達了,這種情況能不讓嗎?反過來問,你認為因為你早幾秒到達路口,所以對方應該要讓你嗎??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傑克)   2016-02-01 12:02:00
沒有報警就沒有肇事現場圖,保險公司很會賴.
作者: yesohya   2016-02-01 14:06:00
沒有先到先贏,會影響對方正常前進(會被撞上)的都算
作者: andrewhanks (阿達)   2016-02-01 15:34:00
感謝解答
作者: deathsoma (DS)   2016-02-03 01:02:00
還有幹道、支道之分,初判表僅供參考。記得以後車禍要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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