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作者: YBEAN (阿B)   2016-02-19 16:18:40
因為確定負債大於資產
所以想辦拋棄繼承
Q1:
根據拋棄繼承的順序
請問是否如果子女沒瓣拋棄繼承
則因為無繼承關係 兄弟姊妹就不能辦
這樣對於繼承順序比較後面的人就不能提早辦
這樣不是很奇怪?
Q2:
另外確定負債大於資產
查詢到限定繼承可能會有問題最好還是辦拋棄繼承
此說是否正確呢?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2-19 16:20:00
Q1 不能提早辦奇怪的地方在哪裡?Q2 主要是遺產清冊之類的麻煩 確定就辦拋棄省事
作者: YBEAN (阿B)   2016-02-19 17:59:00
就拋棄感覺可以同時辦, 繼承才需要順序辦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2-19 22:15:00
限定繼承就是要繼承啊,如果第一順位要就不干第三順位的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20 01:33:00
Q1:兄弟姐妹就第三順位繼承人而已,前面順位的繼承人沒有通通拋棄繼承之前,第三順位繼承人仍不是繼承人。既然不是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怎麼會需要去拋棄繼承呢?Q2:確定負債大於資產,就直接拋棄繼承比較好。省得再跟債權人打交道。
作者: xuli (貓掌揮擊拍打~)   2016-02-28 10:32:00
Q1 不能提早辦 但子女和兄弟姊妹可一起辦理(同張法院申請書上面要全部的第一順位+第二順位(或許無) 才能加第三順位清單提醒 子女如果有小孩(或後代)的話也要全部寫入唷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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