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幫朋友問的
3/7發生的事
朋友的機車約下午1點多停在住家樓下(人不在現場)
結果2點多出門時發現機車有被弄倒的跡象(有被他扶起來)
然後車殼刮傷,後照鏡和剎車拉桿都歪掉
隔天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被一台廂型車(某格X租車的車子)A到所以倒車
他人下車看一下扶起機車後就逃跑了
監視器明顯有拍到他車子上的車牌號碼
然後上網查了一下發現"疑似"是租車公司員工開的車
(因為監視器畫面那個撞到的人穿的衣服和格X租車員工制服顏色一樣)
問題:
一、如果要請他負損害賠償責任的話,去找警察警察會幫忙查車牌號碼找車主嗎?
怕警察這種小事不會理。
或者是要直接去租車公司問?(但怕他翻臉不認)
二、如果說他們翻臉不認的話之後是否寄存證信函會有效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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