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是富邦保戶跟信用卡用戶,
今天接到富邦銀行的貸款電話,說「OOO(我的全名)小姐你好,
我這有一批貸款好便宜啊直接幫你把申請書寄到OOOOOOOOO(我家地址)好嗎?」
我不同意,掛掉電話之後打去富邦銀行問為何貸款部門有我個資,
我申辦信用卡時文件有勾同意嗎?銀行一開始說我勾的是同意,我要求調閱當時申請書,
他們查了之後改口說我勾的是不同意,但文件條款內寫的是不同意富邦的別的公司
(人壽保險等等)
而貸款跟信用卡一樣都是富邦銀行的部門,所以他們這樣做是OK的,
但是會註記,以後不會了blah, blah, blah...
以下是剛剛上網查富邦銀行的信用卡申請書:
●申請人瞭解 貴行得為共同行銷之目的,將申請人姓名、地址提供予富邦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昇財產保險代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富昇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等同屬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未來如因組織異動有增減子公司時,請參閱官網,網址:
http://www.fubon.com)為共同行銷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
問題:
同標題,銀行這樣做是OK的嗎?當然他以後大概不敢打給我了,但他已經打的部分,
有違反個資法嗎?
感恩鄉民,讚嘆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