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祖父母現在住的房子是我曾祖父(祖母的父親)蓋給他們的,
但還來不及過戶曾祖父就突然過世,
祖母的兄弟有讓祖父母居住房子,
但沒有把土地所有權登記給祖父母,
當年似乎有簽屬房子使用權是祖父母的類似文件,
不過歷經五六十年也已經遺失了...
(除了地價稅,其他費用例如房屋稅、水電,都是祖父母付款)
問題:
祖父在五年前過世,
父親一直沒有去辦理過戶所以房屋稅單寄來時都還是祖父的名字,
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理,
目前的土地所有人也一直沒有把土地賣給我們的意願,
就這樣一直拖著,
雖然父親是說只要房子沒倒就可以一直住在那,
但我非常擔心哪天就被地主要求拆屋還地了...
想請問大家該怎麼處理呢?
實在不希望祖母失去居住五十多年的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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