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3月底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明顯外傷,但我前車是屆臨生產之產婦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是只有保丙式強制險
對方是說有保 (乙式?)全險
現場三方均有聯絡各自之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僅電話指導,未到場協助。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先PO上警方繪製之現場圖
http://i.imgur.com/T16mp9A.jpg (保護當事人,有把資料隱藏)
肇事者 A車
我 B車
孕婦 C車
三台車一路開往「新店方向」的高架橋上,無紅綠燈
一路順暢,但C車因不明原因突然急煞 (可能有外側車道切入??)
我B車在後面,也跟著急停剎車,由於有保持安全距離的關係,沒有碰到C車
(有我自己的行車紀錄器為證據)
但後方A車,不知道是為保持安全距離,或是其他因素,也因而急停但是剎車不住
而往前推撞我車(B車),因為我車是小MARCH,C車是小轎旅(?)
因此我的車被往前推撞至A車
我的車就像三明治、夾心餅乾一樣慘烈
事後警察來做現場拍照
因為無人有明顯外傷,加上明顯肇事責任在A車....
因此警方勸和解
而C車孕婦因為大腹便便,想急著上洗手間,也頃向和解
A車肇事者說,他願意付修復責任。
在警方協助下,A車駕駛寫下「和解書」
「本人OOO,負責理賠第二、三當事人,本次事故車損恢復原狀。」
三方均簽名同意
現在車子開去汽修廠
汽修廠聯絡保險公司來拍照/評估
開出「9萬8(尾數暫時不計算)」的維修費+工資
A車保險公司之後評估
認為我的車老舊...只願意賠償出險5萬
現在狀況在於,A車駕駛避不見面,堅持由A車保險公司出面跟我談
但是A車的保險公司就是只願意出險5萬,而且出險之後,填寫和解書,
理賠責任就消失,我無法再就剩餘的4萬8向原肇事者求償
但是因為當初寫下和解書,而且我也堅持只要修復車體損失,並未要報廢
所以就有點卡住了。
六、問題:
現在目前走向可能會開調解委員會
只是我會向A車駕駛申請做調解,但是A車駕駛一副想要直接委託保險公司出面
調解內容主要堅持A車駕駛填寫的和解書上做車體的復原,
而延伸出來的費用由A車駕駛支付,對象並非保險公司。
至於修復所產生的費用,並非我能決定,如果A車駕駛可以找到低於5萬就可以
修復的車廠,我也認了~
(最後勢必走到民事小額訴訟?Orz)
還是只能摸摸鼻子,任由保險公司直接填和解書,自掏腰包4萬8修車 T.T
以上是大致的情形,不知道版友有何建議或是提醒?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車損要計算折舊 看你的車車齡如何但是修車的工資不算折舊 所以請你的修車廠開估價單時把工資跟零件分開計算 再評估能求償多少簡單來講 車齡如果>5年的話 法定折舊率就只剩1成喔
謝謝KK大的說明~如果想用民法213條,請求支付回復原狀的話呢?
回復原狀只是換他幫你找人修 零件費用一樣他只付一成喔(如果你的車齡>5年的話)我是覺得如果你的車子的確"老舊" 五萬塊買單不見得比你花錢花時間走民事能拿到的少
謝謝~ 看來只能摸摸鼻子接受保險公司建議 Orz原本想走調解,針對原肇事者..不過似乎被保險擋掉了
對方如果有請律師 有機會讓你回復原狀確要掏錢給對方
如果他簽了和解書他要認啊但是對方保全險就有資格叫保險公司出來幫他打...他只說他認賠 沒說多少都要賠頂多只是證明他肇事責任100%而已 賠多少還是一樣照扯皮當時如果你不認那張和解書就是連他肇事責任都要釐清之後一樣是吵金額 而且是全程保險公司跟你吵...XD事情不會比現在好
作者:
aria1226 (原來這就是悲傷)
2016-04-22 08:19:00台灣的法律一直都是偏向加害人,受害者永遠得不到公義。就像此類車禍,莫名奇妙被撞,還得自行負擔部份金額…就算訴諸法律,也還要跟你算折舊…結果就是吃力不討好最後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沒人受傷,就也很難以刑逼民。我很不爽,就是因為我也曾遇過類似情況……最後自己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