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04.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
對方肇逃故不詳,但應該也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肇逃.
我方直接開車去警局報案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是向和運租來的車,無額外保險
和運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皆汽車,當天下大雨.
我方路邊停車要倒車離開,
停的位置大概是圖左方銀行前廂型車的位子,
http://i.imgur.com/9PxqJmj.jpg
倒車到一半撞到違規迴轉的汽車,
我方車右後保桿有凹損破裂,對方車不詳.
結果對方直接倒車後走人.....
車上友人有記到車牌.
到警局報案時,警察有用那車牌查到車主,
但撥電話過去,車主否認有這件事
後續警察有調到土地銀行的監視器,
警察沒說當初的車牌是對是錯,但說他們已寄通知函請對方出面說明.
然後關於撞到的過程....
警方說從監視器上看來,對方是正在雙黃線迴轉無誤,
但!!!!!對方車已經停下來,是我方車沒注意直直倒車去撞他們....
神奇的是,車上當時有四個人都在看車外狀況,
卻沒有人有看到那台車的出現...(同時四人的死角?!)
以上警局方面 ; 以下和運租車方面
和運保險自付額上限是1萬元,
所以還車當下和運先跟我方收保險自付額上限1萬元 + 加3天的車損營業損失5千元
(有單據)
最近給我方修車報價單為8000元
六、問題:
1.這樣的事故責任大概會是幾比幾?
會有所謂民事或刑事責任嗎?
2.因事發及報案地點在苗栗,我們人在台南,
後續處理只能我們跑去苗栗嗎?
3.因現在還聯絡不到對方肇事者,
但是我方車主預計7月要出國一年....
有什麼方法可以盡早處理完這件事嗎?
4.如果之後有順利找到對方出面,
談和解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嗎?
我方當然是比較在意那1萬多的費用,
要出國了,這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額外支出....
5.如果對方不出面就是不出面,
我方該怎麼辦......
打算要出國了,卻發生車禍,
還在外縣市,對方還肇逃....
一堆事通通擠一起還蠻頭大的,
希望板上的前輩可以不吝指導,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