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105/04/21 16:0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機車):無受傷
對方(行人):左肩骨折,急診室醫師建議開刀,家屬覺得已經91歲盡量不要動刀,目前已經回家,23號會再去骨科確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交通警察來了之後因為機車不在行駛狀態,就交給派出所員警處理後續。
目前等待派出所通知去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機車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財損50萬
已聯絡保險公司,立案了,等做好筆錄之後再去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太太騎機車載兩個小孩去買東西,車子已經停好,立好邊柱。
下車過程不慎,機車往左邊倒了。壓傷了剛好路過的老婆婆(91歲)。
當時先請救護車送老婆婆至醫院急診。
事發後與對方
當天晚上我們先到急診室探望對方,有先給壓驚紅包3000元。
檢查結果左肩膀骨折,醫師檢查建議開刀治療,不過家屬擔心年齡較大,盡量不要動刀。
當天晚上(4/21)先回家休息,預計4/23號再到骨科確認是否可以不用開刀。
六、問題:
機車停車的情況倒了壓傷人,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嗎?
會不會不算是交通事故,強制險就沒用了?
如果我們想和解,這種情況應該賠償多少比較妥當? (91歲老婆婆,可能要修養好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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