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日原定要去高雄住一晚,但由於濃霧導致機場關場而無法到高雄。
打電話給該民宿老闆娘反應,對方一口咬定所謂的天災只有颱風,
她說我這樣的狀況算是「No show」,民宿理應是可以不理會我的。
但基於balabala所以讓我保留名額三個月內可以使用。
並且堅持民訴的官網寫的很清楚「匯款後不做退費」
問題:
1.所謂的天災到底有沒有包含霧?
(因為地區特殊,一定不會只遇到這次所以想知道答案)
2.因為天災因素而無法履行消費(住宿、旅遊)到底能不能全額退費?
3.官網寫了「匯款後不做退費」,就算真的是天災也不能訴求退費嗎?
其實我不是很在意這個錢,只是電話中老闆娘的態度讓我非常不舒服,所以上來麻煩各位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