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kos (無暱稱)
2016-05-30 13:22:13事實經過:
我剛離婚尚未分居的前夫
在我要出差大陸一個月的前一天,
將我和他的離婚協議書和唯一女兒都帶走
協議書上是寫小孩歸他 房子歸我
我有探視權
但詳細的我不記得了
現在仍然在出差中
但先前兩周他一眼都不給我看小孩
也不答應讓我回來的時候看
還屢屢受他言語恐嚇和侮辱
今天收到訊息
說只給每週一小時在他家看
還同時跟我要房子賣出時一半的金額
要我提出賣房期限
這間房子打從頭期款開始都是我父母幫忙出的
只有後續裝潢他家出了一點
後續繳費雖用前夫戶頭轉帳但兩方都有工作
完全不合理
我人還在大陸
還需一個月才能回台
現在不知前夫的要求要如何應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