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約半年前,買了一間公寓(社區總住戶為230戶左右),我們家的位置位在
公設(KTV)正上方。當公設有人使用時,就會產生震動與噪音,尤其假日更
嚴重,會吵到晚上九點多以後。後來發現,建商興建KTV歡唱室時,根本沒有
做任何隔音裝置。我的主臥室剛好位在KTV正上方,平常生活受到噪音影響很
大。請了環保局來檢測,並沒有達到法規開罰標準。
問題:
1 請問建商興建KTV室時,設計不良(未加隔音),算是商品瑕疵嗎?
2 可以要求建商改善嗎? 請問該由管委會出面要求建商還是我?還是兩種都
可以?
3 因為受到影響的只有我們這戶還有樓上鄰居,對其他住戶沒有直接影響。
管委會目前的處理態度是比較不積極的(因為管委會認為是我要求太多)
一來社區住戶喜歡這個公設、而且使用率很高,不可能廢棄KTV
二來他們有來過我家聽過,認為「應該對日常生活影響不大」,堅持我必須測到法規規範
的標準之上才稱為噪音。請我自己去跟環保局檢舉。
請問管委會真的沒有責任對建商要求KTV必須加裝隔音嗎?
噪音問題真的很困擾我們一家人,我們有去其他同類型建案看過他們的KTV室,
除了真的有加裝隔音設備之外,KTV的位置樓上也不會設置住戶。
以上問題有點多,如果疏漏之處還請見諒,請板友不吝提供建議,非常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