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8.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一人當場死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當下都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多線道的路口處,我是被害者的親屬,我當時在被害者的後方,路口有三條線道
分別是
| ∣停 ∣ ∣
∣ ∣ ∣ ∣
∣ ∣ ∣ ∣
∣ ∣水 機 ∣
∣ ∣ ∣ ∣
∣左 ∣左 ∣右 ∣
轉 轉 轉
直
行
禁 禁
行 行
機 機
車 車
水=水泥車 機=被害人
大概就是這樣,看不懂的地方,還請見諒。
中線道前面是機車停等區,左線道跟中線道後段有標明禁行機車,所以我爸是從右線道
切進去,因為當時車多,鑽不進去停等區,那號誌燈有右轉燈,所以我爸也沒辦法占用右
線道,我爸變成只能夾在中線道跟右線道之間,當時中線道有一台水泥車,我爸剛好在
水泥車側邊靠近車頭的位置,而我則是在水泥車右後方,號誌轉換為綠燈時,我爸緩緩的
起步,因為我爸在那個位置,正常情況下應該都會超過去,我則是必須等大車右轉過,
結果我爸在剛起步已經快到停等區的位置,水泥車一個大轉彎,我看到我爸龍頭不穩,
水泥車直接把我爸撞倒,我爸倒地,連人帶車從車頭側邊被捲入,我父親當場就過世了。
初判表結果認為,水泥車的責任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2在中線道右轉
我爸的責任 1在右線道直行
目前是控告過失致死,但是否為業務過失,還在偵辦
六、問題:
像這種情況,我爸的肇事責任會佔很重嗎?因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很擔心開庭會
都已初判表為主。對方有要跟我們調解,但是第一次在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我們沒有
取得共識,肇事司機說他沒有錢賠,他自己有負債,那全部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
只願賠200萬強制險+130任意險,那我家情況特殊,我有一個重度殘障的二姊,而
我還在念大學,我媽必須照顧我的二姊,大姊已經嫁出去了,我家沒有收入,我爸過世時
才59歲,那對方的理賠員跟我們說:人都過世了,那我們當然是希望能夠快點賠償你
們,依法計算只能理賠你們330萬。
我是覺得很誇張,保險公司還說:這個肇事比例我爸至少佔3成,如果之後法官判定,
那我們只會拿到更少...,重點調解委員也都勸我們快和解,而且對方也都沒提起公司
是否有要連帶賠償,因為他是開著水泥車在執行業務,照理說業主是不是也應該付連帶
責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