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xza (doris)》之銘言:
事實經過:
((因為不確定過程擷取到什麼程度比較恰當,文長請見諒))
我是一個公司的小業務,有間保養品品牌的公司找上我要合作,
也因此沒報表可出。
在做C產品時,闆娘要求主管找我以打工性質接該司的社群小編,
3.對方公司要告我們公司是成立的嗎?(合約上並無載明提供報表的時間與頻率)
→ sindyevil: 與其說雇傭不如說是承攬或委任關係,如果是後兩者,不能10/24 23:18
→ sindyevil: 說是勞資關係,自己先思索下你跟他們的關係是啥?10/24 23:18
是的,應該是委任關係才是,抱歉真的不熟悉這塊。
請問委任關係會影響此事件嗎?
謝謝您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