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責任大但修車費比我貴

作者: waasa (waasa)   2016-11-16 18:13:32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8/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我騎車,手腳挫傷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被破壞後才報警回現場判斷,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幾天後決定出險,有保險員聯繫我。我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現場是一個'卜'字無號誌燈的三岔路,只能往前直行或在交叉口右轉。
對方車剛從地下停車場右轉上來到這條直行幹道上(停車場出口在岔路口旁),我則是剛騎進這條直行幹道,我在他後方不遠處,他則是在叉路口那。
我在後方見他沒再亮方向燈也沒怎麼在動,想趕快避開他,就趕緊從他右側準備超過,沒想對方突然打燈後馬上右轉,導致我煞車不及撞上,安全帽撞凹他車身,我機車車殼裂開,我手腳挫傷擦傷流血,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剛開始表示是沒看到我,後來他態度囂張,表示他車也有凹,要我也負擔些修車費,他開的是賓士。
筆錄時警察認為是對方責任較大,初判表出來後責任為'對方右轉彎未注意其他車輛',我則是'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
說B問題:
1.我不知道依初判表來說我要負擔幾成?但對方當時說他修車至少一萬以上,我修車加目前醫藥頂多幾千,我擔心明明是他責任大,但車貴我就要倒貼他修車費嗎?
2.對方保險員說我要修車時找他一起去看,我知道可能會被砍價,如果自行先修會對我比較有利嗎?
3.我有自行去藥局買人工皮來貼,有發票但沒有寫品名只有金額,這樣的單據會承認嗎?他們會說人工皮不能算必要項目嗎?
4.我希望能趕快解決這件事(等初判表已經等很久QQ),但如果還要倒貼錢就覺得太扯了,雖然我傷口已好,但我膝蓋軟組織還是會痛,加上留疤,警察說我還可以求精神賠償?這樣要怎麼求償對我會比較好?
因為爬文後實在沒有頭緒,所以還是上來請各位幫小妹提出建議,手機排版有點亂不好意思,真的非常感謝!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16 19:05:00
沒去醫院沒診斷書沒驗傷單,那就慘啦...
作者: waasa (waasa)   2016-11-16 19:41:00
有去開診斷證明,也去回診幾次,但醫藥加修車還是才幾千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1-16 20:26:00
3.人工皮算必要項目喔,甚至美容膠帶都算,只是你沒寫品名,看店家要不要註記名稱我父親車禍也是挫傷,我精神賠償是照診斷書上面寫幾天無法工作和薪資多少來算,因為半個月所以算55000對方可能7你3或對方8你2,對方修車你沒要求算折舊?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6-11-16 20:30:00
你有受傷就是他要擔心了,怎麼算他都會賠比較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16 22:10:00
台灣這點的確麻煩,法拉利撞福特,有可能法拉利錯的多但是算相抵變成福特賠錢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11-16 23:57:00
也不能說麻煩啊, 你的車三成就是比我的車七成貴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7 00:28:00
...樓上ID怎這麼類似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1-17 01:34:00
提告過失傷害不要管保險 求償十萬吧
作者: abc910168 (府城帥揚)   2016-11-17 13:09:00
提告看看?
作者: DOPIPI (豆腐熊)   2016-11-17 17:50:00
借問…一直想給這種情況的車禍公平算法,有什麼管道可以把算法提供給法官讓他們考慮採用嗎?
作者: samnpc   2016-11-17 18:19:00
寫論文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17 19:05:00
麻煩是指我認為這個情況其實算是立法疏失…美國大部分州要求在雙方與有過失的情形時,只有責任較輕(有些州規定50—50可以,有些規定一定要比較輕,所以50—50不行)的一方有資格向另一方求償。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11-18 00:34:00
記得之後要去保第三責任險...財損才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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