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以及備案問題

作者: kv0319 (新竹野內豐)   2016-12-10 06:34:4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2/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慌了沒有報警(事後後悔沒馬上報警),沒做筆錄,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今天騎乘機車下班時行經館前路因為車子很多,在鑽車陣時機車不小心A到一台白色汽車
右側,當下因為車多加上一時心急緊張也未停下查看就騎走了。
過了一小時覺得很不安想賠償對方,就自行到附近派出所跟警方說明事情經過,警察說還
未接獲有人報案車子被擦撞A到,後來跟員警到事發現場,也是看了一下,拿了我的行照
、駕照做個紀錄後,叫我留了電話就叫我離開了。
六、問題:
當下有跟員警詢問是否構成肇事逃逸,員警是說雙方當時都不在場了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加
上我現在有來備案說明,是不構成的,警方的意思似乎是要等被我擦到的車主報案這件案
子才會成立。
不過我疑惑的點是備案似乎沒有法律效力,我也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還是我待會再去派
出所報案?,直到拿到報案三聯單,然後找到車主賠償他。
作者: vadha1033 (與我無關的幸福)   2016-12-10 06:36:00
交通事故是登記聯單
作者: kv0319 (新竹野內豐)   2016-12-10 06:37:00
那我這算單純交通事故嗎? 因為是只有警方紀錄自己沒有拿到任何證明,擔心對方控告我肇逃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2-10 06:44:00
三聯單是刑事案件,無人傷亡.財損. 錢的問題是民事案件你很期待背刑事責任嗎0.0???你的證明就是哪天被通知到案說明時向警方供稱你幾日幾時曾到某某派出所留過記錄就好不是進警局出來就可以拿三聯單 三聯單不是統一發票讓你隨便拿的
作者: kv0319 (新竹野內豐)   2016-12-10 06:48:00
因為A到了別人汽車 當下也沒馬上反應 很過意不去這樣所以目前我就是等待對方車主通知警察 在循著民事去和解或保險理賠囉? 謝謝M大的解釋有比較了解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10 09:45:00
沒人受傷的話就單純民事問題,你賠修理費就完事了。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12-10 20:51:00
就算有人受傷 他沒當下報警 你就不算肇逃 因為他這樣也是任意離開現場 警方會以雙方未依規定的方式(開罰單)處理 之前問交通分局的警員 他這樣說的
作者: kv0319 (新竹野內豐)   2016-12-10 21:22:00
另外請問一下騎乘機車被開的罰單就是罰金+1~3個月吊扣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10 21:35:00
無人受傷沒有刑事法律上的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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