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直行車與左轉車

作者: jwewei (hahahoho)   2016-12-23 13:44:56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10.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計程車):無
我方(機車):我(駕駛)、後座乘客
我方受傷地方: 四肢擦傷、腦震盪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有,機車被移走(壓到傷者)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
我方:駕駛、乘客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為機車,前直行;在我方右側小客車突然任意變換車道想往左側行駛,未打方向燈
,此路口無號誌,我方車速40-50,撞上前有閃避,但閃避不及。
我方雙雙倒地,有叫警察處理與救護車,因發生腦震盪,無法了解現場的位置是否有被
移動多遠。
對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
下圖為事故現場圖:
A車為對方計程車 B車為我方
http://imgur.com/a/HGSnx
初判表:(因個資有擋住)
http://imgur.com/a/aRXjj
六、問題:
1.我方乘客離車禍兩個月還是出現頭暈症狀並罹患焦慮症(皆有診斷證明書)
2.我方乘客臉上雷射疤痕是否可要求醫療賠償(因有6個月刑事訴訟的關係)
3.我方乘客為此還休學,家人也辛苦照顧,但對方只有簡訊問候3次,就說交給保險公
司處理
4.因第一次遇到車禍,對和解金可以拿捏到哪種程度,提供大概數目。
5.當下看到行車紀錄器發現是對方要左轉也未打方向燈,但初判表也只有寫任意變換車道
沒有提到對方左彎的事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3 18:13:00
對方按過失比例賠,你方駕駛也是有過失比例的單據+必要性,兩者均具,就是按過失比例賠刑事是你的優勢,先告再說,拿到現金才和解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3 14:00:00
1.這要問醫生吧2.建議提告, 會以業務駕駛過失傷害來走臉上雷射疤痕, 若醫師在診斷證明寫上必要, 此醫療求償處於合理, 通常醫療都屬於合理, 若醫美部份專科醫生能背書更好, 且雷射前後都拍照, 之後上法庭可以和法官述說, 因此傷害並非整型相關3.家人照顧屬於看護, 乘客休學因生活需要開銷, 若這能在診斷證明上寫需要幾個月看護及無法工作多久, 就大致可得到賠償, 但工作沒單據部份, 會依各縣市生活最低開銷來計算或是法定最低薪資另外保險公司說願意賠多少?對方保什麼險?只有強制險還是任意險?4. 醫療費(開刀住院及之後復健費用輔具(輔具診斷證明醫師要寫上)、看護費、往返醫院交通費、精神賠償、勞動力損失及走法院的相關程序費用(律師費是你方需吸收,可請也可不請律師)大致可變動就是精神賠償, 不知你雙方的學歷和經濟狀況等, 還有財務損失(車子維修, 可調解就調解,上法院會算折舊), 但你可以刑逼民來逼他調解, 因為他是業務過失刑責不一樣5. 我猜肇責是你2或3成, 但還是建議提告再調解, 若上法院還是以車禍鑑定, 另外行車紀錄器你詢問警方能否存底因為提告最後會送到車鑑會參考另外精神賠償, 你方未骨折但可能有顱內出血(腦震盪)我媽是骨折顱內出血, 我是和對方請求50~60萬, 因為我是比照薪水, 但在偵察庭時檢方說其他請求款項屬於合理,但精神賠償有點高, 他說我媽這種狀況大約都20~30萬但受傷程度不同和雙方工作學歷都不同很難評估
作者: wallachia   2016-12-24 16:12:00
六個月內先提告 另外記得申請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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