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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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5 23:44:40如題,小弟是某雜魚住院醫師
去年跟我們醫院簽了第一年住院醫師合約
到今年八月月底期滿,因科內氣氛糟故想求去
已經跟人事室索取離職單被拒
去找主事者也只是被摸頭
原本的合約是說離職前一個月需告知離職
否則需賠違約金一個月全薪
爬文/google 看起來好像還是得取得離職單
作為憑證
自從老闆知道我有去意之後,每天被刁難
話說要去所屬醫學會中封殺我
想說7月底再去提一次離職會不會弄得更難看
看起來是不是直接賠違約金是離開最簡單的方式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