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友人(女)近期家中遭到入侵,凶手為同辦公室同事(男),為看家中攝影機才知道遭入侵。
猜測應該是偷鑰匙複製後入侵,而兇手在家中有類似找尋物品的樣子,但最後清點家中財
物看起來是沒有失竊。
報警後警察表示應觸犯刑法306的侵入住宅,為告訴乃論,由當事人決定是否提告。
而警察只是做紀錄,並沒有到派出所備案。
問題:
想請問以這個案例來說,不論是否提告,有需要到派出所先備案嗎?
第二如果提出告訴且未和解,凶手又是初犯無前科的話,拘役以上的罰則機會高嗎?
目前擔心提告後凶手應會遭開除,遭記恨、人身安全有疑慮。
當事人原則上是希望凶手能受到懲罰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