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上周末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有報警
對方有小酌,雖然意識清醒且沒醉意但還是算酒駕無誤
因此在警察來的路上對方表示想馬上和解不要報警
在對方要求私下和解當下警察剛好到場
在警察知道我正在跟對方談和解時反應頗大,說不能這樣叫警察來了才在談和解
和解不了才讓警察來辦,這樣不行,好像把警察當圍事
警察也不能在旁邊看我們談和解
(其實我真的沒那個意思,也不知道叫了警察就不能私下和解?
因為第一時間反應就是先報警然後給保險處理,而且之前遇到事故時來處理的員警
也是一直勸我們私下和解就好 ....)
所以警察給我兩個選擇
1. 跟他們繼續談和解,那他馬上離開,一秒鐘都不能/願意待
2. 讓他照規定辦理車禍相關處理事宜
事實上警察也沒等我決定就走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當下聯絡不上保險公司,我有乙式全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鄉下地方,我車停在路邊 (逆向停...這點警察來時有說若處理要先開我單)
對方騎機車,撞到我的右側前保桿,我是聽到撞擊聲衝出來看
對方當下承認有喝酒,所以表示車損他願意負全責,只求我們不要報警
(他承認喝酒騎車這段我有錄影到)
前面有先提到,對方的講話、應對等等其實跟平常人一樣,應該是沒到醉的程度
但是因為有喝酒,所以還是算酒駕
然後街訪鄰居就圍過來,也都說這種小事情不用報警啦,都住同社區啦之類的
當下我還是報警了,本來想說交給保險公司就好
只是後來對方再三求情表示願意負責,加上圍了一群幫忙說話的鄉親
最主要就是車損看起來並不太嚴重,我照之前也被 A 到前保桿維修的紀錄四萬多元的經驗
跟對方要求我要先拿到五萬元,以免事後賴帳,並且若維修不足他們還是要補差額
對方一口答應,而且馬上就拿出錢給我
就這樣,警察有來但最後沒讓警察處理到;
我們也沒簽和解書 (我認為對方 100% 錯,應該是他們比較想簽,所以我沒主動提)
也沒寫收錢憑據
事後我請業務開回原廠估價
技師是在電話跟我說若要維修處理 (換零件、烤漆等) 要多少錢 (加起來不到一萬)
考慮之後決定暫不另外處理
六、問題:
在決定車子受損地方就先不另行處理後幾個小時,對方剛好就來電了 (太太出面代打)
除了再次道歉之外 (也一直拉關係說鄉親啊長輩都認識阿之類的),也一直說:
"我有記你車牌,我有請原廠某某課長一定要把估價單給我一份,
我們會處理到底,多退少補"
我一直說我有回去原廠過了,沒事了,那天拿的錢夠,剩下的事情我自己處理就好
對方則還是一直回覆我上面說的話 ....
老實說我不知道這是單純想讓我放心說差額不夠他們會補
還是想探聽我修理花了多少錢
然後當知道說我後來選擇不處理、或是若處理只花多少錢時,會不會要求我把差額退還?
所以我的問題是:
1. 若對方得知我修繕費用後要求我把差額退還,我有權可以不還嗎?
我認為這金額是當下雙方同意的,而且即使修繕費沒到這金額
但造成這幾天沒車用等不便等因素,我認為不應該再退錢回去
不知道是否於情於理站得住腳?
2. 若對方堅持要還、而我方堅持不還,對方有啥權利或依據採取法律動作嗎?
我方又能如何採取法律動作自保或防衛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