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dinho (gudinho)
2017-08-28 15:05:34事情經過
甲於一年前開始陸陸續續向我多次借款累積總計4萬
以上皆為現金交付,當時LINE對話紀錄也因後來手機故障皆無備份
半年前甲表示需再借18萬,可連同之前債權簽定本票
因為數目較大因此這次我用轉帳方式
然後甲開立22張面額1萬的本票,無載明利息及本票提示日
之後甲開始依約定還款,每次皆以轉帳方式還款1萬,並將1張本票取回
但還3萬後,便不再履行,並且人間蒸發
後來我將剩餘19萬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債權人名下無任何財產,最後僅能強制扣薪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