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8-31 12:45:28事實經過:我是被害家屬,過失至死,一審判決對方為六個月易科罰金,我方申請上訴,
除了不服判決外的理由外,也聲明判決書未針對肇事者已喪失路權討論(鑒定書上有寫),
但目前檢方說明是我方認知錯(但檢方也沒提到喪失路權的問題),所以不幫我方上訴,請
問可對檢方聲請再議或其他管道嗎
問題:
若檢方不幫被害人申請上訴,是否可申請再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idog (.....) 2017-08-31 12:51:00
都要自訴了為什麼不找律師呢
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8-31 12:53:00一審公訴檢察官,一審判決後,目前公訴檢方不上訴,可聘律師上訴自訴嗎?!
作者: hidog (.....) 2017-08-31 12:54:00
你找律師 律師就會回答你啦
法官不會因為"自己"多寫五千個字多論述就判比較重 = =那是寫給被告看的 定刑 回頭寫些理由 收工 下一個 = =
作者:
GOGOMTK (MIRA)
2017-08-31 16:55:00問了法扶說可寫再上訴聲請給檢方,但一般檢方好像不會因此而上訴,唉
作者: hidog (.....) 2017-08-31 17:06:00
把重點放民事吧.雖然能體會你的心情,但是客觀而言,判過重對被告來講,也是不公平.
量刑如果對你來說是重要,一開始就要自己請律師當原告。檢察官現在才是原告,你沒有決定權;但告訴人確實可以補陳報狀給檢察官,要不要上訴,是他的裁量權重點是你有沒有附帶民事訴訟…根本不是量刑,這種案件,怎樣都不會進監獄
作者:
spsns17 (Vlad)
2017-09-01 03:39:00喪失路權跟肇事的主因及責任歸屬比例都是參考依據,個人覺得機率不大
路權那些是證明過失與否用的,基本上跟刑度沒啥關係既然對方已經成立過失致死,沒討論到這部分很正常畢竟這不是民事,不需要深究肇事比例責任分攤
刑法修正草案是有說要加重過失致死罪的刑責,但那也是修法後之犯罪行為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