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此XX老師函授作文班共分三期,每週寄送講義和寫作題目給我,我再將
寫好的作文掃描成PDF檔,用e-mail寄回給老師閱卷批改。批改完,老師
會再將PDF檔回傳至我的信箱。
無論什麼事情,繳費、問題和作文都只有作文班的e-mail可以作連繫
無任何其他連絡管道。
第一期(2+5堂)
前面2堂先繳1600元,試作並體驗這樣的流程是否接受。我繳1600元後
,用e-mail通知已繳款後,收到已繳費的回信。
(8/11)收到第1堂講義和作文班簡章
(8/15)交出第1堂作文
(8/16)收到老師閱卷批改。
(8/17)收到寄出講義和要報名下面5堂課的繳費(4500元)通知的e-mail。
(8/18)收到第2堂講義
(8/21)交出第2堂作文
(8/22)繳交後面5堂課費用,4500元並用e-mail告知。
從8/17收到寄送講義和繳費通知的e-mail之後,再也收不到任何回信。
無論我寄多少封信詢問,都是沒有回應。
後來我從老師使用的群體寄件人找到其他和我一樣有報名的同學的e-mail,
並逐一連絡,結果所有同學都是收到8/17最後兩封信後,就沒收到老師
任何回信。而且其他同學也都繳了下5堂課的費用4500元。
現在能找到老師的連絡方式只有e-mail信箱網址,和一個戶頭帳戶名稱。
(8/28)
我到警局說明,得到的答覆是
一、由於沒有明確教材寄送截止時間,難以認定是否為詐欺,可能只是老師一時疏忽。
二、前面幾堂課,都有寄送教材和評語,可能不算詐欺,所以可能會轉為消費者糾紛。
三、如果要報案,發生時間太近,需等二~四週後才能報案。
問題:
警方說如果要偵辦,因為有物品上的往來,很難判定詐欺。
如果要報案,可能會被對方告 誣告。
可是我上網查,誣告是"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
,但我這不是虛構,有信件mail、講義、簡章和其他人證。
如果我堅持要報案,誣告會成立嗎?
此案件,到底屬不屬於詐欺?
除了請警方協助外,我自己還能做什麼事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