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 / 8 / 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受傷 我有受傷 當下有去急診並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等警方紀錄完成才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強制險 對方除了強制險外有另保車險
雙方都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機車 對方是汽車 雙方皆是直行車 行駛於同一車道
道路並無號誌 沒有證人 對方有行車記錄器 沒有變換車道
狀況發生原因是晚上在經過市場的時候 因市場內有貓突然衝出
對方汽車急煞 我反應不及沒有全部煞住撞上對方右後方保險桿
當下雙方車速大約都在4、50上下 撞擊時大概剩下25左右
六、問題:
本來跟對方聯繫的時候對方表示全部交由他的保險公司做處理
前一陣子也沒跟我聯繫 結果最近跟我表示說
如果是我方責任大將會向我請求賠償修理車輛的費用
因為小弟剛上大學 第一次發生車禍 所以上來跟各位大大請問一下 有哪些事情是需要注
意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idog (.....) 2017-09-01 18:38:00
你沒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如果對賠償金額有意見就找律師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9-01 18:39:00安全車距是讓你在前車急煞的時候不會撞上的距離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01 20:58:00不要貼車 防衛駕駛 趕快買第三人責任險壓壓驚你受傷部分可以找對方強制險理賠
對方保險公司會跟你代位求償,你也只能主張車子折舊…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7-09-03 18:51:00
行車安全距離就是為了突發狀況 防衛駕駛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