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771017 (橫艾釣魚版)
2017-09-13 04:08:43一、車禍發生日期:
昨天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驗傷 雙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尚未聯絡 有強制險 第三方責任
五、事實經過:
http://i.imgur.com/KzySfIJ.jpg
大概如圖片 是在約一台半汽車寬度的巷子路口 對方是A 我方是B 都雙載
然後在路口正中間發生擦撞 我方速度不快 約30
所以有急煞 然後倒在路中間 對方則是稍微往前然後倒下
對方就叫女兒去叫她老公來 然後都不發言 讓她老公談判
六、問題:
現在對方一直咬我撞他 但交通隊現場判斷 對方車腹部沒擦撞痕跡 反之是車頭
所以應該是車頭部分擦撞
我是不是可以依據交通道路條例102條 左方應該讓右方來車 來爭取權益?
車是沒有很嚴重 對方後照鏡毀損 然後車燈罩疑似裂開 我方新車就擦傷而已 然後後照鏡歪掉
掰回來就好
像是這樣的小車禍 會是如何處理? 碰到對方獅子大開口怎辦?
查網路上的案例 有人就天天去看醫生 然後都坐計程車 還找精神科鑑定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