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之前父親因為某些原因積欠銀行卡債幾十萬一直沒辦法償還,最近收到訴訟文件
上面債權人是寫XX實業(原渣打),然後是請求支付命令
父親之前因為受傷也沒辦法做太粗重的工作,後來就靠打零工維持加計
一個月賺兩萬初支撐家計都很困難了,全家也都只能靠父親養
我自己還能養活自己,但因為還在讀書,也沒辦法負擔更多
問題:
支付命令可以不管他嗎?因為實在無力償還,但父親也怕不理會不會被抓之類的?
底下無財產 / 傷後的工作似乎也沒有報稅 ( 這點我不太確定 )
之後我出社會工作我會連帶被強制扣薪償還嗎?(因為父親受傷前工作有被扣一陣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